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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的出口货物原产地法规规定,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为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机构之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三来一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备案的对外贸易企业,都可以向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出证认证处及其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申请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
自2001年6月起,全国贸促会系统开通进出口企业网上申领原产地证系统,
企业通过公用国际互联网可与贸促系统200多个签证点时时通讯,实现每天24小时不间断的网上申办原产地证。企业只需登录http://www.co.ccpit.org网站注册后即可实现网上办理原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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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进口原料、零部件加工装配的货物,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而未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时,或经中国转口外国货物,不能取得中国原产地证时,出口企业可向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申请签发《加工装配证明书》、《转口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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